英国成立“竞争竞赛”监管机构以限制大型科技企业

2020-11-27 18:15:02

它将建立一个新的数字市场部门(DMU),以监督互联网平台的“竞争促进”制度,包括由Facebook和Google等在线广告资助的平台,即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DCMS) )今天宣布。

它正在快速发展-新的部门计划于4月开始工作。尽管授权新监管机构进行干预的必要法律将花费更长的时间。政府表示,将在2021年初就该部门的形式和职能进行磋商,并“在议会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尽快”立法。

该计划的核心部分是新的法定行为准则,旨在为平台用户提供更多选择权,并使第三方企业在托管他们并从中获利的中介机构拥有更多权力。

政府建议该法规可能要求科技巨头允许用户完全选择不使用行为广告,例如Facebook平台目前不允许的行为。

它也希望该代码通过“平衡”发布者和平台巨头之间的关系来支持新闻行业的可持续性。

近年来,由于在线虚假信息已被积极地用来攻击民主国家并试图影响选票,因此在由广告资助的用户生成内容的巨头时代,人们对​​如何支持高质量的公共新闻的关注日益增强。

DCMS在新闻稿中写道:“新法规将对具有相当大市场力量的平台(称为战略市场地位)提出明确的期望,这种平台具有代表与竞争对手和用户互动时可接受行为的能力。”

它暗示DMU将有权“暂停,阻止和逆转技术巨头的决定,命令他们采取某些行动以实现对准则的遵守,并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虽然全部细节定于明年制定。

政府今年早些时候成立了一个数字市场工作队,以就竞争措施的设计提供建议,它将根据DCMS告知该部门的工作,包括该制度将如何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该工作组还将提出用于确定应将哪些平台/公司指定为具有战略市场地位的方法。

在这方面,除了某些Facebook和Google之外,所有其他人都将获得任命,并受到DMU的代码和监督,尽管只有在该部门投入运行后才能进行确认。但是,英国决策者似乎并没有被大型高科技竞争论点“仅需点击即可”愚弄。

去年,美国前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首席经济顾问贾森·弗曼(Jason Furman)教授主持了竞争性市场审查,此后,英国成立了针对大型技术市场力量的英国监管机构。专家小组建议现有的竞争政策适合目的,但需要新的工具来应对平台力量和在线网络效应带来的市场挑战。

至关重要的是,弗曼(Furman)报告主张将“消费者福利”作为竞争干预的驱动力进行“广泛的教会”解释-包括选择,质量和创新等因素,而不仅仅是价格。

鉴于大型技术公司战略性地使用免费使用点服务来获得巨大的市场份额来主导市场,这是关键,这反过来又赋予了它为消费者设置自助服务使用条件和反竞争的权力第三方业务的规则-使它能够巩固在数字注意力领域的控制力。

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也对数字广告行业进行了一项市场研究-继续报告人们对广告技术双寡头的力量表示了极大的担忧。尽管在其最终报告中,它推迟了竞争干预,以等待政府立法。

数字秘书奥利弗·道登(Oliver Dowden)在一份声明中对DMU的宣布发表评论说:“我毫不掩饰专业技术,数字平台的服务正在积极改变经济,为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带来了巨大利益。但是,英国和国外越来越多的共识是,少数高科技公司中的权力集中正在限制该行业的发展,减少创新,并对依赖它们的人员和企业产生负面影响。现在是解决这个问题并释放技术发展新纪元的时候了。”

商业秘书Alok Sharma补充说:“仅少数几家大型科技公司的主导地位导致创新减少,广告价格上涨以及消费者的选择和控制减少。我们针对竞争性数字市场的新竞争机制将确保消费者有选择权,这意味着较小的公司不会被淘汰。”

英国规范大型技术的举动意味着欧洲立法者之间已经达成广泛共识,即必须削减平台力量,并且竞争规则需要适当地资源配置才能完成工作。

欧盟立法者将于下月提出类似的数字市场体制。

欧盟委员会表示,即将颁布的事前监管条例(称为“数字市场法案”)将确定具有重要市场力量的平台,即所谓的互联网守门人,并对其应用一套特定的公平,透明规则和义务,以期达到目标。重新平衡竞争。

拟议的第二项欧盟立法,即《数字服务法》,旨在通过对特定领域(例如仇恨言论和非法内容)中的所有参与者设定明确的规则和责任,来更新在线业务的规则。

英国还正在制定类似的以在线安全为重点的制度-提议在去年的《在线危害》白皮书中规定一系列危害。尽管尚未提出立法草案。

英国广播公司今年夏天报告说,政府也没有承诺明年提出一项法案草案,这表明其计划更广泛的互联网监管制度可能要到2023年或2024年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