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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虫QQ侵权案再度庭审 陈寿福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it984 提交于2008-3-6 10:10:32

标签 珊瑚虫 QQ 


备受业界广泛关注的珊瑚虫QQ案将于今日下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再度开庭审理。此前,该案曾先后于2007年12月19日和12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两次庭审。   在去年12月24日进行的第二次庭审中,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代理律师为其做了公开辩护。律师在辩护中表示,珊瑚虫的开发和传播是在腾讯默许下进行的,并没获得非法收入,而且对社会无害反而有利。腾讯之前对此有“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因此申请法院对陈寿福无罪释放。  而检方则认为,陈寿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修改、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4年来共获利117万,触犯了刑法第217条,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点击进入链接 http://www.itcaogen.cn/JiaoDian/57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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