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驴传播影视片遭索赔30万元_互联网_科技时代_新浪网
centrino
提交于 2007-3-27 22:19:58
标签 电驴
“电驴”、BT……这些在互联网上大行其道的P2P(点对点)免费下载工具,越来越成为影音公司的眼中钉。昨天,记者获悉,上海一家公司因涉嫌传播《陀枪师姐IV》被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起诉,索赔30万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黄先生在2002年对P2P开源软件eMule(俗称“电驴”)进行汉化改写后,创立了VeryCD网站,又于2005年6月成立了上海维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形式运营该网站。早在2003年9月,《陀枪师姐IV》已经通过eMule汉化软件和VeryCD网站上传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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