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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的法律调控

tanguan 提交于2007-8-8 17:23:16

标签 性骚扰 法律 调控 


我国并无明确以调控“性骚扰”行为字样出现的法律规范,但我国并不缺乏有关对反对性骚扰行为的条款与规定,如《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 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刑法》中也规定有猥亵、侮辱妇女罪、侮辱、诽谤罪;《公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为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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