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机访问入口 diglog.com/m

博客和BBS上发帖未经作者许可是侵权 可追究刑事责任

anime 提交于2006-5-30 11:18:43

标签 版权 


下面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的一些摘要:
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上载到网络服务器上,供公众成员获取、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使用,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根据情况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点击进入链接 http://donews.com/Content/200605/45a4c8cdf6a7470fb8385543ab25eb7e.shtm



 



Loading ~~

正在加载评论...
发表评论

* 昵称:

博客(可不填写):

*您的评论:
高兴悲伤 惊讶 挂掉! 困惑 冷静 气愤 尴尬 受不了啦 转动眼睛 眨眼 睡梦中     

*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