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没有良好的论据(2010年)

2021-04-16 13:46:31

有一些体面的论据,有利于国家,福利权利,战争,民主,毒品法等。他们都有缺陷,因为自由主义是正确的,但有一致性,我们自由人士必须努力努力。

但它令人惊讶的是,随着Manuel Lora评论我,“你知道,我知道,我没有见过一篇好的专业版篇文章。”这是真的。一个人看到一遍又一遍地制作的相同不连贯或不敏感的索赔,例如:

没有任何电影,孩子们会死于没有药物(没有知识产权法律制作的艺术品和医学;以及证据的地方?)

如果你“创造”你拥有的东西(尽管所有例外,但尽管创造是必要的,但既不是必要的,也不足够地拥有所有权;尽管你要么在任意的范围或时间内限制这些权利,或者你的范围为无限,扼杀真实事物的权利,迫使生命和商业尖叫起来)

它产生净财富 - 比其成本更高(没有证据,因为这种争用 - 只是假设;更不用说有价值的功利总和的问题)

IP侵权是“盗窃”(尽管老板仍然有他的财产和想法,但即使知识产权侵权只是学习和仿真)

人们“可以”通过私人合同创造知识产权的变体...因此,授予犯罪国家立法授权官僚机构的人工专利...合理?)

我想,还有其他论点,但他们是如此不连贯,以藐视描述。他们往往涉及曲柄初始帽,就像财产和权利,互联网相当于蜡笔。

我真的从未见过IP的连贯性,良好的论点。倡导者要么是功利主义,都有所有的问题,伴随着(更不用说他们从未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的索赔);或者倡导更多的“原则”,基于权利的知识产权,如果认真对待,将完全破坏所有实际产权,并使地球上的生命变得不可能,因此他们从这个问题上撤退并施加任意,毫无意义的限制。什么是kluge。

在最近的讨论中,盗窃的错误是什么,其中一个IP倡导者,当被推入角落时,最终争论自己属性的权利包括控制所有“访问”和“与”一个人的属性的“交互”的权利“互动”包括观察或了解有关某人所拥有的东西的关于或学习事实,并且当您使用这些知识时,您就是“与”互动“属性,因此”偷窃“(即使主人仍然拥有它) 。所以在这里我们拥有它:IP表示“互动权限”。哇。这就是所有IP争论最终的kooky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