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希望赋予自己新的权力,以对抗大型科技公司,包括如果它们的市场主导地位被认为威胁到客户和规模较小的竞争对手的利益,可以迫使它们拆分或出售部分欧洲业务。
欧盟专员蒂埃里·布雷东(Thierry Breton)向英国“金融时报”表示,拟议的补救措施还包括将大型科技集团完全排除在单一市场之外的能力。他表示,这些补救措施只会在极端情况下使用。
此外,布鲁塞尔正在考虑建立一个评级系统,允许公众和利益相关者评估公司在税收合规以及他们删除非法内容的速度等领域的行为。
“这些平台的最终用户有一种感觉,他们太大了,不需要关心,”布雷顿说,他正在领导欧盟数字规则的全面改革。“(在)某些条件下,我们也可能有权实行结构性分离。”
在他发表上述言论之前,欧盟就即将出台的数字服务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进行了公众咨询,该法案将就平台在处理在线非法内容和虚假信息方面的责任设定新规则。
DSA将更新2000年通过的电子商务指令,当时该行业的大多数主导企业要么处于初级阶段,要么还不存在。
大型科技公司正面临来自其他地方监管机构的压力。在英国,一个新的监管机构将有能力施加罚款,而不需要像现在这样通过法院。在美国,包括亚马逊(Amazon)的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和Facebook的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内的科技创始人,难以让国会议员相信,他们在建立数字帝国时,不仅仅是出于自身利益的驱使。
新的欧盟立法将增加布鲁塞尔审查科技公司收集用户信息方式的权力,此前独立研究人员担心,组织自愿披露的信息往往具有误导性或片面性。
布雷顿证实,欧盟不会取消公司对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承担的有限责任。他说:“免责的避风港将继续存在。”“这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事情。”
然而,布鲁塞尔的监管机构正在起草一份黑名单,列出科技公司将被要求取缔的活动。他们提议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实施不定比例的处罚,直至并包括分离一些业务。布雷顿说,立法草案将在今年年底前准备好。
他补充说,可能导致更严厉制裁的活动包括公司阻止用户切换平台或强制客户只使用一项服务。
布雷顿将大型平台的力量与金融危机前银行的力量进行了比较,称监管机构今天需要采取类似措施来控制它们。
他表示:“这就像是,对于小银行和大银行来说,你没有相同的规则--你对规模较小的参与者有更大的灵活性,当然,当你成为一家系统性(银行)时,你会有一套(不同的)规则。”
布雷顿说,新的监督体系将基于各国政府和欧盟之间的集体努力。
他表示:“我们需要对这些大平台进行更好的监管,就像(金融危机后)我们在银行体系中所做的那样。”
提案正在最后敲定,一旦达成一致,它们将经过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的审议。
一位欧盟官员警告说,布鲁塞尔将需要取得适当的平衡。这位官员说:“过火也可能适得其反,你会打进乌龙球。”“另一方面,雄心壮志太低也解决不了(对大型科技公司)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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