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最高法院:第五修正案没有不解锁手机的权利

2020-08-12 01:13:47

新泽西州最高法院裁定,强迫嫌疑人解锁手机并不违反第五修正案。法院在这个问题上继续存在严重分歧。早在6月份,印第安纳州最高法院就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在过去的几年里,其他几个州和联邦法院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不同的立场。

这个案子的焦点是一个名叫罗伯特·安德鲁斯的涉嫌腐败的警察。安德鲁斯是前埃塞克斯县警长,据称他向名为昆西·洛厄里的嫌疑人透露了警方正在进行的一项悬而未决的调查。在警方讯问下,洛厄里作证说,安德鲁斯曾建议他买一部新手机,以避免警方窃听。他还说,安德鲁斯帮助洛厄里确认了一名卧底警察和一辆未标记的警车。这些指控得到了来自Lowery手机的数据的证实。

警方查获了安德鲁斯的两部iPhone,但调查人员无法解锁。安德鲁斯拒绝根据第五修正案解锁手机,该修正案防止自证其罪。

周一,新泽西州最高法院驳回了第五修正案的要求,第五修正案只保护被告不受自证其罪的证词的影响,而不是出示有罪的文件。虽然证词通常指的是演讲,但情况并不总是如此。有时,被告可以通过他或她的行为泄露信息。例如,如果政府还不知道谁拥有一部手机,那么强迫被告解锁相当于强迫作证,证明被告就是手机的所有者。

但这一推理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适用。这些手机是在安德鲁斯名下登记的,归他所有。毫无疑问,安德鲁斯知道密码。因此,新泽西州最高法院推断,如果他被迫输入自己手机的密码,他不会泄露任何政府还不知道的信息。

当然,电话里的信息可能是有罪的。但法院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强迫出示文件-即使是有罪的文件-并不违反第五修正案。政府可以命令被告打开保险箱,即使保险箱里可能有牵连的文件。

正如我们之前提到的,就在两个月前,印第安纳州最高法院持相反观点。正如我当时所写的,这只是法院在这个问题上存在深刻分歧的最新例子:

今年早些时候,一名费城男子因与一起儿童色情案件有关而被判藐视法庭四年后获释。一家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他的论点,即第五修正案赋予他拒绝解锁在他拥有的硬盘上发现的硬盘的权利。佛蒙特州的一家联邦法院在2009年得出了同样的结论-科罗拉多州的一家联邦法院在2012年做出了同样的结论,弗吉尼亚州的一家法院在2014年做出了同样的结论,马萨诸塞州最高司法法院在2014年做出了同样的结论。

但佛罗里达州北部、威斯康星州北部和宾夕法尼亚州北部的其他法院得出了相反的结论,认为强迫人们提供电脑或智能手机密码将违反第五修正案。

法院发现,第五修正案确实保护被告不能解锁手机,他们关注的不是密码,而是手机中包含的信息。他们指出,2000年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商业伙伴韦伯斯特·哈贝尔(Webster Hubbell)因税务欺诈而被起诉的裁决。检察官曾命令哈贝尔提供几个大类的文件。最高法院裁定,这违反了第五修正案,因为哈贝尔不只是被要求交出特定的文件-他是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哪些文件属于政府询问的大类文件。

印第安纳州最高法院等法院得出结论,类似的推理也适用于手机解锁案件。各国政府不是在嫌疑人的设备上寻找特定的文件,而是在寻求不受限制地访问嫌疑人的手机,让他们能够访问他们以前可能不知道的信息。一些法院认为,这种捕鱼探险类似于哈贝尔案中宽泛的文件要求。

但在周一的裁决中,新泽西州最高法院指出了一个关键的不同之处:哈贝尔被要求利用自己的知识和判断来决定交出哪些文件。这种迫不得已的判断--不仅仅是政府可能拿到它以前不知道的有罪文件的事实--使哈贝尔的回应成为自证其罪的证据。相比之下,解锁手机并不需要嫌疑人对手机上的信息做出任何判断。

新泽西州最高法院指出,宪法中有一项不同的条款,应该保护人们的私人数据隐私。这就是第四修正案,它保护证件免受不合理的搜查和扣押。新泽西州最高法院辩称,关注手机内容,而不是密码本身,将第四修正案的隐私原则引入第五修正案的调查中。如果警察从事不正当的捕鱼探险,处理这一问题的方法是以第四修正案的理由挑战搜查令。

归根结底,解决这一争端的唯一途径就是美国最高法院介入。高等法院尚未就强制解密智能手机或其他数字设备的合法性做出裁决。事实上,这个时代第五修正案的大部分案例都早于智能手机-在许多情况下,个人电脑也是如此。这将有助于国家的最高法院处理这一问题,并为法院提供澄清,这些法院正在为如何适用这些数十年的先例而苦苦挣扎。